索引号: | 11341823MB1903439E/202503-00003 | 组配分类: | 税收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七批)的公告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3-0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发文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文号】 |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5年第5号 |
【发文日期】 | 2025-02-11 |
【是否有效】 | 全文有效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七批)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七批).wps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2月11日
链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七批)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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