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7568263982/202503-00004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拟对年产1万吨精密智能阀门及模具研制生产线异址扩建与技改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3-0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1万吨精密智能阀门及模具研制生产线异址扩建与技改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电话:0566-5032633,传真:0566-5031765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中心城2号楼4层池州市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项目名称:池州市中智阀门年产1万吨精密智能阀门及模具研制生产线异址扩建与技改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青阳县木镇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池州市中智阀门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池州市中智阀门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青阳县木镇工业园区,总投资13830万元。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279m2,其中:1#车间4567m2、2#车间4567m2、3#车间2145m2;部分设备利旧,购置三面数控多孔钻床、焊接机器、阀门测试台等。迁建完成后,主要产品产能保持在1万吨/年不变。青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于2024年2月4日以青科经信技改〔2024〕5号文对池州市中智阀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精密智能阀门及模具研制生产线异址扩建与技改提升工程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401-341723-07-02-51819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焊接、打磨、抛丸废气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粉尘经过负压集气收集进入二级滤芯收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固化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外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的相关要求。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木镇镇污水处理站纳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木镇镇污水处理站处理。
3、优先选用低噪声、性能良好设备,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及必要的隔声、减震等治理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标准要求。一般固废做到分类收集,合理暂存,定期综合利用处理;项目厂区设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油泥、沾染研磨液金属碎屑等,在厂区危废库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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