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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7568263982/202412-00037 组配分类: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与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发布机构: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2-2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27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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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开发区工委、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经监测预测,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经会商研判,符合青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规定的预警解除条件。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12月27日14时起解除我县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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