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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开发区工委、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经监测预测,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经会商研判,符合青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规定的预警解除条件。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12月27日14时起解除我县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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