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教师职称评审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6080/202410-00056 组配分类: 教师职称评审
发布机构: 青阳县酉华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4年度青阳县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0-2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2024年度青阳县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10-28 19:04
【字体大小:

根据池教人﹝2024﹞2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我县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范围:全县普通中小学、池州市旅游学校教师;幼儿园教师;教研、电教机构教研人员。

申报条件:中小学教师按照皖教师﹝2020﹞7号、池教体人﹝2021﹞23号文件有关标准条件进行申报;池州市旅游学校教师按照皖教师﹝2021﹞2号、池教体人﹝2021﹞24号文件有关标准条件进行申报。

二、 申报推荐程序及办法

(一) 人社部门核定申报人数

各校根据岗位设置数,认真摸底核准申报人数。各校申报人数经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局核定后方可申报。

(二) 单位组织申报、推荐

学校(农村学校以中心校为单位,下同)要向教师传达省、市有关评审工作的要求、标准条件等内容,以及本校结合实际制定的竞聘方案(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备案),公布经人社部门核准的申报人数,并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不超过3人)、专家(可跨校聘请)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评审推荐小组,对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学校要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申报推荐,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本着“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学校要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认真审核。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推荐。推荐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出具公示证明(见附件3)。

三、 网上申报方式及流程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其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开通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我县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

1.申报方式:各申报单位须线上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账号注册,按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选择单位性质和属地人社。申报个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绑定所属单位,填写个人业绩库和申报信息由单位审核,将申报材料扫描上传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2.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8日,逾期后申报功能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县区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

3.申报网址:http://hrss.ah.gov.cn/。

4.申报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首页(http://hrss.ah.gov.cn/),“资讯中心”页面下方“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具体申报操作指南可以在“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首页的右上方进行下载。

四、申报材料及审核程序

(一)申报材料

申报评审初级教师资格的,申报人需线下逐级提交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上一学年原始的备课笔记(幼儿园教师所带班级的一日活动教案、反思)和近一年原始听课记录,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至县教体局;其他申报材料一律将原件扫描成电子档并按原件名称命名(如“继续教育证书验证页”、“池州市学科带头人证书”等)后,进行线上提交,同时将相应纸质申报材料交由学校集中统一保管,以备必要时线下核查,待评审活动结束后退回申报人。

申报材料可按照相关表格证明、证书原件、能力条件、业绩条件和教研科研条件等五大类整理: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系统自动生成,A4纸双面打印,并加盖相应公章,1份),个人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在编人员提供)、非在编证明(非在编人员提供,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

2.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没有可不提供)、各类表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其中,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时验证页”,学时验证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在继续教育证书“验证登记”栏须注明:“XXX同志20XX年—20XX年参加继续教育共计XX学时,其中公需科目XX学时”以及验证日期,并加盖印章。

3.能力材料根据相应评审标准条件,按评审条件上传材料。

4.业绩材料根据相应评审标准条件,按评审条件上传材料。

5.教研科研材料根据相应评审标准条件,按评审条件上传材料。

(二)申报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须将所有需个人上传的申报材料扫描成电子档(文件、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发表的期刊、论著等需上传的页面,须经单位审核,注明“原件已审核”并盖章后再扫描),通过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2.单位推荐。申报学校的职评小组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号)和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池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试行)>等3个评审细则的通知》(池教体人〔2021〕23号)等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的职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其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任期内工作量、出勤情况、班主任等或少先队辅导员、辅导教师参加教学评比等获奖情况、每学期教学计划制定、教案准备及教学完成情况、每学期听课评课情况、任期内开展公开课情况等进行认真核实,出具任现职以来现实表现鉴定意见。

申报单位管理员对本单位线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并负责上传《单位公示证明》、现实表现鉴定意见以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或非在编证明)等材料。

3.逐级审核。申报单位线上提交的申报材料,由教育部门受理审核。学校审核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8日,县教体局、县人社部门材料审核期为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15日。

上述部门须在规定的审核期内,完成所有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提交审核,逾期后,提交申报功能将自动关闭。各审核部门在审核时,可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逐级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原因,申报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申报。

五、工作要求

1. 各校明确责任,严格把关。要高度重视教师职评工作,加强监督、指导,组织教师做好职评材料的准备及上传等工作,确保教师职评工作有序的开展。因学校工作不到位,把关不严,导致投诉较多的,将视情予以通报。

2. 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申报人要按规定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各类业绩材料。用人单位要严格申报推荐和材料审核、公示工作,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申报人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2),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用人单位在公示后,出具《单位公示证明》(见附件3)。

3. 认真落实继续教育要求。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60学时。未达到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4.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坚持以业绩、能力为导向,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专业不一致的教师参与职称评审。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一致的教师,可通过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申报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100学时。乡村小学教师按照所教学科评聘职称,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5. 纪律要求。凡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教研材料不实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一经举报查实,不予受理评审,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已通过评审的,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记入诚信档案,记录期为3年。对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举报内容不实、主观恶意诽谤的举报人,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6.准备材料时间要求:各校于10月25日前完成初级岗位核定以及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审核、公示等工作;于11月20日前汇总上报以下材料:《池州市中小学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池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纸质和电子表)、申报教师线下提交的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一学年原始的备课笔记<幼儿园教师所带班级的一日活动教案、反思>和近一年听课记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