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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720Y/202403-00184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发布机构: 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渠道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3-2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渠道

来源: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28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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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使用全国12315平台、12315专用电话等投诉举报接收渠道,实行统一的投诉举报数据标准和用户规则,实现全国投诉举报信息一体化。

全国12315平台:http://www.12315.cn/

投诉举报电话:12315(市级接听,需通过平台流转至县级)

县市场监管局消保科办公电话:0566-5023315(县局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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