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MB0926655E/202410-00011 | 组配分类: |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关于《青阳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预算(第十批)实施方案》任务完成情况和拟支付资金的公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0-1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关于印发〈青阳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预算(第十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函〔2024〕46 号)文件精神,经县级审核,完成方案“一喷多促”3.978万亩,其中灾后恢复救灾2.86万亩;采购磷酸二氢钾4000包(1㎏/包)、购买社会化服务喷施作业39653亩、自行喷施130亩,详见附件;公示无异议后拟按实施方案和采购合同约定支付资金。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书面向青阳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66-5021501(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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