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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22695H/202409-00019 组配分类: 决策落实
发布机构: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县应急局2024年9月份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10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9-30
生效日期: 2024-09-30 废止日期:

县应急局2024年9月份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10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9-30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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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县应急管理局9月份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10月份重点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9月份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安全生产方面

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9月全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一是做好迎省安委会安全生产督导工作。制定省安委会2024年三季度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手册,做好迎检、接待工作,及时将市安委办交办的督办函(涉及我县共13个问题)交办给相关单位,督促相关单位根据时间节点要求尽快核查并回复

二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秋季大排查专项行动。截至9月23日,全县各单位各部门排查生产经营单位415家,消除隐患586处,行政处罚4次,罚款0.03万元,警示约谈6次,责令停产2家。

三是积极开展全县第三季度安全生产督导。印发《关于开展 2024 年三季度安全生产督导工作的通知》,成立4个督导组对全县各乡镇、开发区及辖区内企业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督导

四是做好震后隐患排查。9月18日晚间合肥地震后,连夜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暂未发现因地震造成建筑、设施受损以及群众受灾等情况。

六、推进2024年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项目建设工作目前5家成功申请该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地下矿山企业正在根据实际情况寻找项目建设施工单位。

(二)减灾救灾工作

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9月2日,经县政府同意,县应急局会同县财政局印发《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青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向有关乡镇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万元,督促乡镇规范使用救灾资金,完善相关台账资料。

(三)防汛抗旱工作

一是督导检查标准化建设。9月份,县防办多批次赶往杨田镇、杜村乡、乔木乡、庙前镇、酉华镇、朱备镇、陵阳镇等乡镇,查看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严格按照《池州市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参照表》要求,指出各乡镇和村标准化建设的不足,并分别给出符合各乡镇和村实际的指导性意见,督促其整改。

二是核查旱情受灾情况。九月初我县出现高温情况,经统计全县因干旱农作物受灾共779.5亩,因干旱受影响用户约408户1263人。

三是做好防汛防台风应对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配齐配强应急值守力量。加强会商研判和预警响应,密切监测台风动向,广泛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通过微信短视频等网络平台发布《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发送各类预警信息累计2460余条。督促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单位积极落实隐患排查工作,果断落实“关停撤”措施。15日至17日期间,全县42处建筑工地、12处在建水利全部停工、12家景点(景区)全部关停,23家在建在产矿山企业停工停运,36 家金属冶炼企业停止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在重要区域安排专人值班值守。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全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三、需提请县委县政府协调事项

暂无需提请县委县政府协调事项。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安全生产方面

1.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秋季大排查行动、“小切口”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非煤矿山、工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以不拖、不等、不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指导有关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抓实抓细过程监管。

2.督促各乡镇、开发区整改回复全县三季度安全生产督导发现的问题隐患。

(二)防汛抗旱工作

1.及时会商研判。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及时会商研判,发布预警信息,印发工作提示,做好防台风防强降雨工作。

2.推进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对各乡镇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督促指导,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县级自评工作

3.推进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积极对接教体局、安徽省电信设计院等单位,加快青阳县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建设。

(三)减灾救灾工作

开展2024年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

(四)森林防灭火工作

        积极做好国庆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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