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MB1522695H/202409-00010 | 组配分类: | 回应关切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关于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9-19 | |
生效日期: | 2024-09-19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受台风“普拉桑”和冷空气共同影响,19-21日我县有较明显降水过程,其中强降水主要集中在20日,降水量级达大雨,部分地区暴雨,最大雨强30~50毫米/小时。过程累计雨量50~80毫米,局部超过100毫米。台风“普拉桑”路径复杂,还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市防指于9月19日18时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根据《青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县防指决定于9月19日19时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县开发区、各有关部门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台风“普拉桑”路径和发展动向,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强化值班值守和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即上岗到位,深入一线指挥,落实防汛防台风各项责任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强化信息汇总上报,重要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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