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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92877634e/202407-00071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十必须之一:必须进行保质期醒目提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7-1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十必须之一:必须进行保质期醒目提示

阅读次数: 来源:国务院食安办“食为天”视频号 发布时间:2024-07-1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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