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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学校转入学生一律按“先审批后入学”的原则,经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学校方可接收入学。
非起始年级拟转入的学生,必须符合城区学校就读条件,在相应的学校登记初审,报县教体局审核后,由县教体局视班额情况统筹安排学校。
城区各小学以及初中相互之间原则上不得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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