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MB0818400J/202406-00072 | 组配分类: | 水旱灾害防御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关于提升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至Ⅲ级的通知 | 文号: | 青水〔2024〕15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6-2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水利站,局属有关二级机构:
鉴于当前我县当前防汛形势,根据《青阳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经研究,青阳县水利局决定自2024年6月29日8时起将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请各级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迅速上岗到位、履责尽责,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及时发布预警,强化水工程调度、河湖库堤坝巡查防守和山洪灾害防御,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职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和影响。
青阳县水利局
2024年6月29日
抄送:池州市水利局,青阳县委办、青阳县人大办、青阳县政府办、青阳县政协办,青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青阳县各乡镇人民政府,青阳县应急管理局,青阳县住建局,青阳县建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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