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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22695H/202407-00002 组配分类: 救灾财政资金使用
发布机构: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青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地质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7-03
生效日期: 2024-07-03 废止日期: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青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地质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7-03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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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童埠圩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地质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57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地质灾害救灾补助)下达给你们,统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具体金额见附件。

请各乡镇紧盯当前灾情险情,抓紧将资金用于灾区一线,采取措施全力保障。要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20〕948号)等文件规定,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滞留、挤占、挪用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监察。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地质灾害救灾补助)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分配金额

(万元)

备注

1

县防办

8

 

2

蓉城镇

8

 

3

陵阳镇

11

 

4

杨田镇

2.5

 

5

丁桥镇

5.7

 

6

木镇镇

2.6

 

7

新河镇

3.2

 

8

乔木乡

3

 

9

酉华镇

6

 

10

庙前镇

7

 

11

杜村乡

8

 

12

朱备镇

3

 

13

青阳县童埠圩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

 

 

合计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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