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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22695H/202407-00001 组配分类: 预警信息
发布机构: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将部分乡镇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7-05
生效日期: 2024-07-05 废止日期:

关于将部分乡镇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7-0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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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防指75日会商会精神,根据气象部门预测,5~9日我县持续晴热高温天气,10~11日局部雷阵雨,7月中下旬有3次较明显降水过程,中小水库运行平稳但童埠圩等重点圩口水位仍超警,防汛形势依然严峻。根据《青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防指研究决定,继续维持对蓉城镇、新河镇、木镇镇、丁桥镇等4个乡镇的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自7517时起将其他乡镇的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乡镇各部门要发扬不怕疲劳、连续奋战的精神,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严格值班值守,继续强化库塘(埂)堤段巡埂巡堤查险,突出做好险工险段和薄弱埂、堤段驻点防守,及时排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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