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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我县主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8小时平均、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分别为6微克/立方米、17微克/立方米、139微克/立方米、1.0毫克/立方米、53微克/立方米、25微克/立方米。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0~50(一级、优)12天,51~100(二级、良)18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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