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0032917124/202405-00010 | 组配分类: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2024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5-1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
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 | 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打卡到人 | 960元/人/年 |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元/人/年 |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市级提标10元/人/年。 |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市级提标10元/人/年。 |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年10月31日前发放 | 0566-503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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