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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2454/202403-00011 组配分类: 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发布机构: 青阳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3-2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3-29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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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

二、实施机构

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公安类综合窗口,青阳县公安局各户籍业务窗口。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办理条件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制证-办结

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条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皖公通[2005]127号)

收费标准:临时居民身份证每证10元。

九、咨询电话

    0566-5181114

十、监督电话

    0566-503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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