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MB1E45262T/202312-00037 | 组配分类: | 年度任务执行情况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青阳县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总结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2-0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皖财绩函[2023]234号)通知和省、市住建部门关于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改造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改造总结如下:
(一)总体完成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实现我县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切实消除农村居住房屋安全隐患问题,我局根据池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池建村函〔2023〕462号)文件要求,对全县农村住房安全进行全面排查鉴定,通过村摸排、镇审核、县审查,现场核查鉴定等方式,确定了35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列入2023年的改造计划,并上报省市审核,经审核下达我县改造指标为35户,中央资金152.7万元,省级资金18万元。
二是强化措施,完成改造。根据相关工作措施,限时完成建设工作机制。各乡镇镇政府迅速组织干部入户开展房屋建设协调,帮助重建户联系施工单位,协助维修户采购建筑材料,建设工作严格抓好落实,实行危房改造工作落实督导制度及时解决重建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提供了制度保证,努力把房屋改造做成群众满意的“安居工程”。印发《青阳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下发至各乡镇。截至2023年9月已全面完成35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房屋改造工作,拨付改造资金7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2万元、省级资金:9万元),并在我局网站和各乡镇小微权利系统中予以公布。同时做好农村危房动态监测工作,开展巡查督查15次,发现存在隐患10户,已纳入2023年危房改造,目前已竣工,补助资金28万元正在通过“一卡通”拨付。通过危房改造极大解决了农村低收入群众住房安全问题,群众生活幸福指数明显提升,村庄居住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是动态监测、科学排查。为实现对全县农村房屋屋鉴定全覆盖,2023年我局要求各乡镇对照青阳县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动态监测系统中的房屋开展雨季、冬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地基下陷、墙体开裂、房屋倾斜、房屋渗漏等情况,严防农村住房事故的发生,避免因自然灾害、年久失修导致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对乡村振兴局提供青阳县监测户名单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同时针对“六类人群”住房全面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纳入农村危房转移支付中予以解决。
(二)下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持续开展房屋动态监测工作,重点对建新未拆旧的老房、危改后重新返危住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农村住房居住安全。建立健全农房常态化管理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完成2024年农村危房总体绩效目标,确保农村房屋安全有保障。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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