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MB1522695H/202307-00038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关于《“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第32号)建议》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7-25 | |
生效日期: | 2023-07-25 | 废止日期: |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工作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防汛工作的关心,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并征求相关部门的建议,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宁可十防九空,绝不可失防万一”,保持高度敏感敏锐,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完善预警响应机制,滚动会商研判。以《青阳县防汛防台风应急联动暂行规定》《青阳县防汛、防台风、低温雨雪灾害预警信息直达一线联动工作机制》等文件为指导,加强会商研判和动态调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应急广播、抖音等多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完善预警“叫应”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到村、到组、到户、到企业、到工地、到基层群众。必要时,采取逐户敲门、面对面通知的方式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打通预警“最后一米”。及时掌握雨水情和汛情发展,提出工作建议,提醒指导各乡镇、有关部门细化措施,提前做好各项防范应对措施。
二是强化防灾减灾宣传,筑牢灾害防范基础。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广泛普及暴雨洪水、滑坡、城市内涝等灾害的防范常识,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5月11日,县减灾委办公室联合县应急局、县科技经信局、青阳蓝天应急救援队、青阳县第三幼儿园等单位开展防灾减灾宣传进校园活动。5月12日,县减救办联合县应急局、县科技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在芙蓉角公园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深入推进防灾减灾应急科普知识进社区。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制度,充分认清当前防汛工作形势,正确研判工作中的各类风险,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担当意识,继续保持高度警醒,进一步强化预警宣传、会商研判,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快速行动应对,毫不懈怠地抓实抓细各项工作,把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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