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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22695H/202304-00069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汪兔子代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的答复函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28
生效日期: 2023-04-28 废止日期:

关于汪兔子代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的答复函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4-28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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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冬春救助工作的建议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关心,我局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认为您的建议很好。

2022年我县先后发生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旱灾等自然灾害,特别是干旱灾害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中央、省、市、县均高度重视受灾群众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及时作出了工作部署。

我局在实施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冬春救助工作顺利实施。一是精准摸排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印发了《转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全省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青应急〔2022〕40号),要求各乡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坚持“自下而上、程序规范、全面深入、应统尽统”原则,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精确摸底调查的需救助人员名单,确保不漏一户、不缺一人。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发放救助资金。印发了《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青应急〔2023〕2号),向全县11个乡镇下拨冬春救助资金,要求各乡镇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平均分配、优亲厚友和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要在已摸排的需救助人口范围内,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的要求实施救助,再次经过“村评、乡审、县定”流程后确定救助金额,通过“一卡通”发放资金并发送冬春救助打款提示信息。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救助程序规范。我局分别于2022年11月1日至4日、2023年1月4日至9日、2023年2月6日-2月13日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乡镇冬春救助工作进行督查,现场指导解决了需救助人口摸排和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乡镇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精准摸排需救助人口,并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制定救助标准,确保冬春救助工作程序规范,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考虑受灾群众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冬春救助工作,全面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实施。在今后的冬春救助工作中,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充分认识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当做对困难群众高度负责的政治任务加以落实。积极组织镇、村两级力量,精确摸底调查需救助人员名单,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情况明,确保不漏一户、不缺一人。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限开展工作,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回应舆论监督和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规范资金管理,加强跟踪问效。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20〕94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冬春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时开展冬春救助督导检查工作,跟踪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加强工作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强化镇、村干部对相关政策法规和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学习,充分了解掌握应急管理、灾情报送、灾害救助法定程序,切实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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