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MB1522695H/202301-00070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关于《“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表2022年10月(第75号)建议》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1-10 | |
生效日期: | 2023-01-10 | 废止日期: |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关心,我局会同县农业林业局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并征求相关部门的建议,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2年8月至11月全县降雨偏少,累计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54%,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我县提前进入森林防火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赴一线督导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多次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坚决破除“夏季无森林火灾”的常规思维定式和侥幸思想,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全力做好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做到“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进入防火期,林业、应急、民政、公安、文旅和融媒体中心等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应急广播、城区路口广播、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展防火宣传,并张贴《禁火令》到村组、坟山墓区、祭祀用品商超、烟花爆竹销售点等,引导群众安全文明祭祀。列出辖区内坟山墓区、零星坟墓、旅游景区等重点地段清单,落实巡查巡护、设置临时检查站、宣传位、值班岗、落实“扫码进山”(防火码)等措施,严防烟花爆竹、打火机、火柴等火种进山入林。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研判,发挥好森林草原防火灭火指挥办公室的作用,督促各乡镇、有关单位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切实增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保障好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