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0032919586/202311-00010 | 组配分类: | 失业保险金申领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关于依法追缴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公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1-2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和《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安徽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我单位对以下5人在我县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依法进行追缴。请以下公示名单人员(详见附件)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退还至指定账户,退还时请务必备注姓名。
未按期进行退还,我单位将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如存在欺诈骗保情节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单位。联系电话:0556-5025251;0556-5021685。
账户名:青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青阳清水湾支行
账号:34001767301053000559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违规领取金额
违规领取原因
1
彭秋芳
3422221978****4425
5760
重新就业
2
赵先明
4228011962****2417
6049
享受养老待遇
3
甘小林
3402241959****5536
2400
享受养老待遇
4
卜雅惠
3429231997****0026
200
重新就业
5
江兆君
3429231986****0717
279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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