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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22695H/202311-00004 组配分类: 决策落实
发布机构: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县应急管理局11月份重点工作进展和12月份重点工作安排情况汇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1-22
生效日期: 2023-11-22 废止日期:

县应急管理局11月份重点工作进展和12月份重点工作安排情况汇报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2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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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县应急管理局11月份重点工作进展和2023年12月份重点工作安排情况汇报如下:

一、11月份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政治建设方面: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面,11月16日,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1人作交流发言。截至目前,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4次集中学习,交流研讨4次,交流研讨人数7人。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个人学习计划。党支部学习方面,11月10日,召开党员大会,集中观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公开课系列视频,开展集中学习,局党支部7名党员围绕“三学三问”作交流发言。截至目前,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4次,集中观看视频课件2次,组织交流发言2次,共12人次。

安全生产方面:

1.深化风险隐患集中治理。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持续深入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11月份共排查企业544家次,发现事故隐患690项,整改完成559项,发现重大隐患11处,整改完成5处抓好督查检查。县安委办成立2个督查组赴全县8个乡镇、1个开发区,对27家燃气使用户的使用的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相关装置设备、消防器材装配情况开展督查,发现36处问题。

2.聚焦主责主业,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工贸、危化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要求,结合“安全管家”项目开展和夏季隐患大排查工作,在工贸、危化、烟花爆竹领域滚动式开展执法检查活动。11月份以来,检复查工贸、危化企业17家,下达执法文书19份,发现问题隐患85项,已督促相关单位立即进行了整改。本月已立案2起,拟处罚人民币3.5万元。二是扎实推进柴油加油点办证工作。本月颁发1家,目前已发放柴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5家。三是做好烟花爆竹爆竹发证相关工作。11月10日,印发《青阳县2023—2027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方案》,11月20日,正式发文并启动本年度烟花爆竹证件办理工作。

非煤矿山方面:一是结合安全管家查隐患服务,在边坡安全管理、爆破安全管理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11月共检查矿山企业6个,执法检查6次,发现一般隐患和问题19项,已完成整改19项,发现重大隐患2条,正在整改中。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两家企业,安徽省五丰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龙跃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11月11日,召开全县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暨精准执法推进会,从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国家局异地互查、《六十条措施》的具体落实等三个方面对四季度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3.扎实做好执法监督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办理工作,今年以来,受理安徽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安全生产举报件270件,已办结242件,2件非我县管辖范围已退回,剩余26件正在办理中。对陵阳镇、丁桥镇、木镇镇、新河镇开展第三轮执法监督检查。

防汛抗旱方面:

一是做好试点乡镇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117日,县防办印发《关于开展全县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乡镇县级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试点乡镇做好自查,完善台账资料,县防办在自查基础上开展县级自评。119-10日,县防办严格对照《池州市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复评验收实施办法》,对两个试点乡镇(新河镇、丁桥镇)开展了自评,并形成了自评报告提请市防办复核验收1117日,市防办组织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自规局组成考核组对我县两个试点乡镇(新河镇、丁桥镇)进行了实地复评,每个乡镇抽取两个村,严格按照验收办法进行打分。二是推进重点乡镇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1116-17日,县防办赴蓉城镇、木镇镇督查指导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了解建设难点痛点,提出工作建议,加快我县基层防汛抗旱标准化建设进度

减灾救灾方面:

一是推进示范社区创建工作。11月4日-5日,省应急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县申报的1个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进行现场验收,对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评分参考表一一打分,创建结果待省应急厅公布。二是推进风险普查成果的形成。119日,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了青阳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技术报告(送审稿)评审会,征求汇总了有关单位意见,并报送县政府审批形成技术报告。三是规范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1114-16日,县减救办对11个乡镇2022年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使用发放情况开展了督查检查,详细查阅台账资料,现场发现部分镇村台账整理不规范、部分村没有及时归档等问题,并要求镇村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1120-21日,省应急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县2022年救灾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我局严格按照资料清单提供10项所需资料。

森林防灭火方面: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完善责任体系。根据市森防指成员调整安排,1121日,县森防办印发《关于增加青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通知》,增加县自规局、县总工会、团县委为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并印发《青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责任,明晰职责分工。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天气和森林火险等级变化,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提醒各乡镇、有关单位要落实好相关措施,做好应急准备。11月份发布森林火险预警1次。三是强化宣传引导。11月1日,以政府名义印发《森林防火禁火令》,11月13日,县防办发放禁火令1800份至各乡镇、国有林场,要求镇、村广泛张贴,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二、12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政治建设方面:

持续打造学习型机关,持续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引向深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开展理论学习,扎实推动干事创业。

安全生产方面:

一是推深做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二是做好2023年度市对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工作。三是做好安全提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提醒工作,防范化解安全隐患。四是开展全县窑炉企业安全生产驻点集中整治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分别成立驻企业工作组和综合督导组。驻企业工作组由属地乡镇统筹安排,对辖区内每家窑炉企业明确专人驻企业指导帮扶。综合督导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经信局抽调人员组成,必要时抽调有关乡镇业务骨干和行业领域专家参加,对全县窑炉企业开展巡回督导和执法检查。五是做好烟花爆竹爆竹证件办理相关工作。六是继续做好青阳县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七是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持续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整改落实前期摸排出的4条重大隐患,全力消除事故隐患。

防汛抗旱方面:

做好重点乡镇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对标对准,逐项查阅重点乡镇(蓉城镇和木镇镇)台账资料,建立自查清单,发现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积极迎接市防办验收,确保12月底前完成建设达标工作。

森林防灭火方面:

进一步强化防火宣传、火源管控、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进一步增强群众森林防火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和依法安全用火意识,严防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减灾救灾方面:

强化冬季自然灾害防范,县减救办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与气象等部门滚动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印发工作提示,通过应急广播、电信运营商等平台拓宽宣传渠道,确保预警信息到达“最后一公里”。同时督促各乡镇、有关部门迅速有效行动,全力做好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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