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23003291616T/202309-00057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乔木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名称: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青阳县)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9-27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要求,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现将调整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不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收集体农用地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二、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片的,按周边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本通知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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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 |
I |
蓉城镇(清泉岭村、五星村、青山村、建兴村、分姚村、城西村、杨冲村、光华村、牌楼村、新中村、光明村、和平村、蓉东村、双溪村)。 |
5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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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丁桥镇丁桥村,蓉城镇(合心村、五溪村、云山村、百花村),新河镇十里岗村,木镇镇(河北村、南河村、武圣村),酉华镇朝华村,乔木乡(东源村、官塘村、凌塘村),杜村乡镇华村,九华乡,九华镇,庙前镇(庙前村、十字村、双桥村),朱备镇(东桥村、朱笔村),杨田镇(仙梅村、杨田村),陵阳镇(陵阳村、沙埂村、谢村村、星桥村)。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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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丁桥镇(独龙村、官埠村、洛家潭村、明塘村、茗山村、牛山村、狮山村、天屏村、永平村),陵阳镇(崇觉村、分流村、分石村、兰溪村、梅山村、南阳村、清泉村、黄石溪村、所村村、杨梅村、上章村),木镇镇(常丰村、黄山村、双合村、双云村、新竹村、越路村、长胜村),乔木乡(塔山村、金山村),新河镇(常洲村、洪山村、老山村、千亩圩水产养殖场、团结村、陀龙村、乌龙村、向阳村、新建村、杨梅桥村、周桥村),杨田镇(东南村、缑山村、黄泥村、涧泉村、上东堡村、五梅村、下东堡村),酉华镇(二酉村、华岸村、金峰村、乐元村、石安村、宋冲村、田屋村),朱备镇(江村村、将军村),杜村乡(河东村、红光村、龙华村、垅上村、上峰村、五阳村、西河村、新丰村、长垅村、宗文村),庙前镇(高源村、华阳村、三义村、双石村、星星村、玉屏村)。 |
47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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