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MB1629388X/202310-00018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公民 |
名称: | 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10月份行政处罚案件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0-2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公示期限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处罚名称 |
池州市帅闫电子商务中心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723MA8QK39859 | 张永胜 | (青)文综罚字〔2023〕F-0000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池州市帅闫电子商务中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警告;2.罚款:伍佰元整(500元);3.没收违法所得:叁拾贰元贰角(32.2)元;4.没收非法财物:1本。 | 0.050000 | 2023/10/13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3年 | 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 11341823MB1629388X | 三年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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