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MB1688302A/202307-00036 | 组配分类: | 土地出让公告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安徽省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青自然资规告字[2023]4号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7-0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安徽省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青自然资规告字[2023]4号
经青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 块 位 置 |
面 积 (平方米) |
起始价 (万元)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出让 年限 (年)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交地方式 |
不动产单元号 |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米) |
绿地率 |
日照 间距 |
||||||||
青2023-13号 |
蓉城镇南部新城天河湾西侧C地块 |
45228.89 |
23744 |
城镇住宅用地 |
≥1.0且≤1.6 |
≤25% |
≥33、≤55 |
≥35% |
≥1:1.25,高层建筑应满足日照规范要求 |
70 |
23744 |
净地 |
341723100035GB10123W00000000 |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规定者外)。参加竞买的方式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并明确以一个法人或自然人的名义参加。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捐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竞买人凭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竞买申请。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26日16:00时前,到我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26日16:30时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7月26日16:30时后确认其竞买资格,并确定上述地块具体出让方式,2023年7月27日上午9:00时前我局通知竞买申请人。
一是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二人(含二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二是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为一人或无人申请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我局将继续受理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16:00时,受理书面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16:30时,竞买人资格确认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7日16:30时。
五、本次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块均设置保留底价,竞买申请人的报价低于保留底价的不成交。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1、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日上午9:30
地点: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9日上午9:00—10:30(工作日)
地点: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若挂牌出让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申请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付款方式:成交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四)该地块竞得人须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青阳县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秘[2019]52号)文件要求,缴纳配套费用347万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联系电话:0566—5020612
联系人:章先生、黄女士
开户单位:青阳县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阳县支行(账号:20334172300100000025932)
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青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qy.gov.cn);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j.chizhou.gov.cn/)。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