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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7568263982/202306-00041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
发布机构: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2023年5月环境空气质量月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2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2023年5月环境空气质量月报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3-06-28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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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月环境空气质量月报

 

20235月,我县主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8小时平均、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分别为4微克/立方米、15微克/立方米、136微克/立方米、1.2毫克/立方米、49微克/立方米、22微克/立方米。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0~50(一级、优)7天,51~100(二级、良)23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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