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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693385/202307-00021 组配分类: 校园安全
发布机构: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其他
名称: 青阳县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7-2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青阳县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7-24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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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保障我县教体系统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学校安全事故发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确保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学校安全事故发生,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后的《安徽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结合我县教体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阳县教体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

四、突发公共事件种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龙卷风、暴风雪、雷电、暴雨等气象灾害:江河泛滥、水库决堤等洪水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地质沉降、地震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地质灾害。

(二)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如师生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静坐、请愿;学生罢课、教师罢教、职工罢工以及师生员工罢餐;师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学生发生群殴、械斗等;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渗透、煽动、闹事制造的骚乱与动乱等。

(三)事故灾害类事件。主要包括:学校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学校设备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楼梯间踩踏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的伤亡事件,学生坠楼、溺水、触电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危险品安全事故等。

(四)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发生在学校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因校内环境污染造成的学校人员急性中毒的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手足口病、流感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五)网络信息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利用计算机网络设置病毒程序,进行干扰破坏:利用校园网络发送不良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宣传活动,窃取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的安全运行事件。

(六)考试泄密事件。主要包括:中考、高考、成考、自考、英语等级、学业水平考试等由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统一考试,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泄密、舞弊等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七)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五、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县教体局成立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教体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要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县教体局。

(三)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信息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四)部门联动,协同应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县教体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要按照青阳县教体局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的分工,立即开展工作,深入一线,处置情况,组织抢险救灾控制事态发展,尽快形成部门联动、协同应对的工作格局。

(五)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六)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领导、制度、组织、物质、经费保障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强化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青阳县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忠喜  县委教体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    县委教体工委专职副书记

张发永  县委教体工委委员、总督学

   县委教体工委委员、副局长

袁明训  县教体局副局长

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均为成员(如遇人事变更,新任负责人履行相应职责)。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县教体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协同各职能部门开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教体局上报各类突发事件情况及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教体局督导室,联系电话:5021220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县教体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工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指导各校开展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督促学校开展针对各类突发事故的模拟演练,落实各类突发事件的责任追究。

七、预警机制

(一)预警分级

学校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将我县学校重大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分为三级、二级和一级,并分别用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三级(黄色)适用于危害程度较高,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二级(橙色)适用于危害程度很高,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

一级(红色)适用于危害程度特别严重,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造成群死群伤和财产损失特别严重,或对社会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二)预警发布

各级各类学校领导或信息报告员一旦发现重大突发事件或有明显征兆的,应及时向教体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事件信息。教体行政部门应迅速对报警事件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等进行认真分析,科学预测,向所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出预警号令。局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确定预警等级和范围后,以教体局的名义向需要预警的学校、幼儿园、师生发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警号令发布通常以紧急通知(通报)、电话(传真)、网络信息等渠道进行,必要时采取人工进行快递。

(三)预警启动

预警号令发布后,县教体局安排相关工作小组立即开展工作,指导基层迅速处置突发事件。相关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上级确定的预警级别,及时启动本级预案,迅速作出部署,组织人员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预警号令发出后,县教体局工作小组迅速到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学校,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教体局报告事态进展情况,为下一步决策提供依据。

八、应急响应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响应。

(一)各级各类学校的应急响应现场救助。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立即启动实施应急措施。要采取边抢救、边处理、边调查、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按照救人第一原则,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并及时通知受伤害者亲属或监护人。按照当地政府和教体局要求,认真落实紧急应对措施。

情况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求救110、119、120,同时向上级教体行政部门报告,请求支持和帮助。上报信息应当做到真实、客观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地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6)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县教体行政部门的应急响应;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县教体部门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根据相应情况作出应急反应。

接到学校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发学校了解情况,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及时提供支持,协助解决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组织召开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工作会议,确定救援方案;必要时派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教体行政部门通报重大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并督促辖区学校认真开展防控工作。

(三)应急解除

当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解除。

九、宣传与监督

(一)宣传教育与培训

县教体局应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发放防灾应急手册,普及基本的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公布报警电话,中小学校要开设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课程,使师生掌握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教体局和学校要定期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

(二)信息监测与预测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建立信息报告员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建立信息监测制度,加大对易发部位的信息监控,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收集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做好各类信息的分析评估与判定工作。并建立有关制度,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关重要突发事件信息。

(三)预案演练

从实战角度出发,定期不定期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学校进行预案演练,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县教体局和学校平时要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对师生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做到有备无患。

学校要根据预案要求,每月组织演练一次,并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正与补充。要建立一支过硬的应急抢险队伍,每年进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四)责任与奖惩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局长(校长)分工负责制,严格奖惩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漏报、瞒报或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常规管理

1)指导学校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督促学校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要求各校教师及安全、保卫人员要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方法:认真开展校园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2)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常识教育和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师生进行火灾模拟求生演练。

2.报警机制

报警程序:

1)拨打119,及时报警。

2)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治伤员。

3)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县教体局-县委、县政府、市教体局。

报警内容:

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财产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火灾的扑救及应急处置情况。

3.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组成。

119消防队员、局领导、校领导、校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校安全保卫人员、教职工。

4.组织实施

1)当火灾发生时,学校迅速开通全部消防安全通道,组织师生紧急撤离火灾现场。

2)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疏通消防通道。迅速组织学校工作人员携带消防器材,配合应急消防人员,扑救火灾。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联系医院救治被烧伤人员。

3)教体局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安排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

4)火灾扑救工作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严禁组织未成年学生扑救。

5)县教体局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教体局报告火灾情况。

6)教体局和学校要积极协助消防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1.常规管理

1)县教体局要协同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对各学校师生饮水、饮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责令学校及时整改。

2)学校要对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清理不宜从事食堂工作的人员。

3)学校要建立、完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堂卫生、食品加工操作过程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4)从源头上把关,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进货渠道的监管,严防不合格食品及食源性材料进入校园。

2.报警机制报警程序:

1)拨打120电话,联系医院,及时救治中毒人员

2)上报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委、县政府、市教体局。

报告内容:

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人数、中毒情况、事故应急救治情况及事态发展。

3.事故处理

1)发现师生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后,要求学校及时拨打120电话和医院取得联系,立即救治中毒人员。

2)上报教体、卫健行政部门,教体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赶赴事故学校,组织抢救中毒人员,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教体局报告中毒事件情况。

3)学校要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以备卫健部门检验。

4)学校要迅速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要做好家长的工作,严防事态扩大给学校教育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5)协同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中毒事件展开调查;处理有关责任人,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

(三)学校治安案件、群体突发性案件应急预案

1.常规管理

1)县教体局要督促学校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切实落实责任。

2)学校要切实加强“三防”建设,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护学岗”设置、校园封闭化管理、一键式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并联网实现“四个100%”目标,要定期维护相关设施设备。

3)学校要定期召开全体师生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大力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4)学校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2.报告机制报告程序:

1)拨打110报警电话

2)拨打120急救电话

3)上报县教体局--县委、县政府、市教体局。报告内容:各类治安案件及群体突发性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案件简要情况、财产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事态进展情况,案件平息、调查及处理结果。

3.案件处理

1)校园内的学生群殴事件

a.学校发生学生群殴事件局面难以控制时,学校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如有人员伤害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救治被伤害学生,并迅速通知学生家长。

b.学校要及时报告教体局,教体局接到报告后,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要及时赶赴事故学校,组织案件督查与处理,并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教体局。

2)校外人员在校园内的违法犯罪案件

a.发现校外人员在校园内斗殴、行凶、行窃时,学校保卫人员和其他值班工作人员要及时对其劝阻或将其控制,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b.如造成师生人身伤害,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救治受伤害师生。

C.当造成师生人身严重伤害时,学校要及时报告教体主管部门。教体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赶赴事故学校,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教体局。

d.教体部门及相关学校要协助公安部门认真开展案件调查,凡因学校管理不善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学生串联、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罢课等群发性事件

a.学校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b.对可能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教体局和学校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进行通报,严防事态扩大。

C.若群体突发性事件如:集会、游行、请愿、静坐、罢课等行为发生时,事发学校要及时向县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教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及时深入事发学校,指导学校化解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妥善处置,维持好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控制事态的扩大与蔓延。

d.学校领导、处室负责人、班主任要深入班级和学生宿舍,切实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团结大多数学生,尽快平息事端。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严防社会闲杂人员等进入校园,制造事端,引发混乱。

(四)学校重大财物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1.常规管理

学校要加强对各类校产的管理与保护,对学校财务室、机房等重点部位要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落实学校值班领导及保卫人员夜间值班和巡逻制度,切实防范学校重大财物被盗案件的发生。

2.报告机制报告程序:

1)失盗案件发生后,被盗学校要保护好作案现场,并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2)及时报告县教体局一-县委、县政府和市教体局。

报告内容:失盗案件发生的时间、场所、案件简要情况、被盗财物的数量及价值、案件侦破工作进展情况、学校的防范补救措施。

3.案件处理

1)被盗学校加强对现场的保护,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2)教体局接到报告后,局领导和分管科室负责人要及时赶赴事故学校,了解案情发生原因。凡因安全制度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的重大失盗案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

学校发生学生集体性发热、呕吐、腹泻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中毒或死亡、实验室有毒物品泄露,造成人员中毒或死亡等情况。

1.常规管理

1)县教体局要协同卫健、防疫部门指导学校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预防和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性、流行性疾病的发生与传播。

2)督促学校对校园环境和校内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消毒。

3)督促学校加强对有毒危险化学品监管。

2.报告程序:

1)发现疫情或实验室有毒物品泄露,造成人员中毒等情况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治发病人员。

2)及时报告当地卫健行政部门。

3)报告县教体局--县委、县政府和市教体局。报告内容: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及人数、原因、学校的防控措施。

3.处理措施

1)要求各学校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流行性疾病或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县教体局。

2)县教体局领导和分管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指导学校开展疾病预防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对传染性、流行性疾病要坚持“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对校园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防止师生交叉感染。

4)组织疫情或危化品中毒事件调查。教体部门要密切配合县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流行病学或事件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等措施。

(六)楼梯间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1.常规管理

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和日常监管,定期排查楼梯间安全隐患,及时对楼梯间扶手、照明设施等进行维护,学校要尽量错开学生下课、放学时间,安排值班领导和教职工加强对楼梯口的疏导,坚决杜绝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2.报告程序:

1)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治受伤人员。

2)及时上报县教体局--县委、县政府和市教体局。

报告内容: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原因、受伤人员救治及康复情况、事故调查及处理结果。

3.事故处理

1)踩踏事故发生学校要及时拨打120电话和医院取得联系立即救治受伤人员,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简易包扎、止血等应急处理措施,尽快将重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2)立即上报县教体局,教体局领导和分管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赶赴事故学校,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及时开展救治工作。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教体局报告校园踩踏事故情况。

3)学校要迅速与受伤学生家属取得联系,安抚慰问受伤学生及家长,确保师生和家人情绪稳定,严防事态扩大,给学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4)教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原因认真展开调查,对因学校工作疏忽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

(七)学校校舍等建筑物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1.常规管理

县教体局及各级各类学校要配合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定期对学校的各类建筑设施进行检测和鉴定,对确定为危房的校舍,要坚决进行封闭和加固维修,D级危房必须拆除;加强对各类建筑物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2.报告程序:

1)建筑物倒塌事故发生后,立即拨打110、119电话,尽快争取消防等职能部门的救援,及时解救被困人员。

2)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受伤人员。

3)及时上报县教体局-县委、县政府和市教体局。

报告内容: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原因、受伤人员救治及康复情况、事故调查及处理结果。

3.事故处理

1)建筑物倒塌事故发生学校要及时拨打110、119、120救援电话,迅速切断电源,协助公安、消防、医护人员尽快解救被困人员,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组织人员对轻伤者进行简易救治、包扎止血等应急处理措施,尽快将重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2)及时上报教体主管部门,县教体局领导和分管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赶赴事故学校,组织抢救受困、受伤人员,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教体局报告校园建筑物倒塌事故情况。

3)学校要迅速与受伤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安抚慰问受伤学生家长,确保师生和家长情绪稳定,严防事态扩大,给学校教育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4)教体局会同建设等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原因,认真展开调查,凡因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力和安全管理疏忽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学校有关领导的责任。

5)如发生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当启动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八)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类应急预案

1.应急预案启动

有下列情况应启动应急预案:

(1)办公室、会议室及其他场所发生火灾。

(2)设备发生被盗或人为损坏。

(3)发现利用网络传播不良信息现象。

(4)计算机网络出现病毒。

网络设备使用者或管理者发现上述所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报告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时控制好现场。

2.预防预警及信息报告

(1)及时更新服务器的防病毒软件病毒库。

(2)定期对所有服务器进行漏洞扫描、补丁修复。

(3)对网络中心服务器网段上联交换机开放的软端口进行严格控制。

(4)教体局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向县安全委员会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进行施救或控制,直至问题解决。

3.应急处置

(1)火灾发生时处理办法:

1)当火灾发生时,立即切断电源,同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并将火情通知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组织有关人员灭火、疏散人员,并派人员到大门口引领消防部门或有关人员到火灾现场,直至火势扑灭。

3)领导小组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分析火灾原因,进行防火措施改进。

4.设备发生被盗或人为损害处理办法:

1)发生上述情况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当立即告知主管领导,同时封闭现场。

2)待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组织相关人员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直至问题解决,恢复设备使用。

5.不良信息和网络病毒处理办法:

1)发现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网络管理员应立即终止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的传播,同时将情况告知学校负责人。

2)接报后,一方面向教体局报告,请示处理意见。另一方面通告所有计算机用户防病毒方法,并督促网管员进行杀毒处理,直至网络处于安全状态。对不良信息追查信息来源,对未经领导人同意,擅自发布信息而造成不良影响者,由学校开会讨论后给予一定的处分。触犯法律者交执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九)校园考试安全类应急预案

1.交通安全应急处置

(1)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2)各校考点班主任教师按时接送考生,保证学生路上安全。

(3)考生不得私自乘车,考试完毕后,各校教师负责清点本班人数,强调有关安全纪律,学生不得以任期任何借口、理由走亲访友和在路上逗留,必须及时回家。

(4)若遇交通安全事故,及时呼救,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安排人员管理其他考生,确保考生安全到达目的地。

2.饮食安全应急处置

(1)教育学生不买不吃不新鲜和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吃被卫生部门禁止上市的海产品;不买无证摊贩处食品;不买无商标或无出厂日期、无生产单位、无保质期等标签不完整的食品;不吃有毒食品(如河豚、野生蘑菇等);不喝未经消毒、煮沸的水,不喝存放时间过长的纯净水。

(2)领队教师和学生中午用餐原则上在学校食堂,学校食堂要搞好卫生、做到彻底消毒,选购的食品要新鲜,严防食品中毒。

(3)带队教师要选择卫生条件好,食品新鲜的餐馆定点用餐,严防食品中毒。

(4)各学校应保证监考教师和考生的饮水,统一由学校食堂烧开水或者用桶装的矿泉水。

(5)若考生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送往附近医院就诊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要求救护。

(6)若有饮食安全事故发生,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考场安全应急处置

(1)各设置考场的学校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要划定家长接送区域和等待区域,由校长亲自担任总领队,班主任为领队,统一集中组织考生到考场。

(2)巡视校园,如发现有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校园安全。

(3)考试信号发出后,关锁校门。

4.用电安全应急处置

(1)考生不得随意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等电器。

(2)不用尖锐物品扎、刺电线。

(3)不在雷鸣电闪时使用电器。

(4)不用金属体去试探插座、灯口的内部,更不能用指头戳插座孔、灯口。

(5)不用湿手接触开头、插座。

(6)后勤应事先彻底检查各考场、考室的电路安全,确保用电安全。

5.其他安全应急处置

(1)如遇高温、湿热天气,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2)如遇考生生病,学校派出人员陪同到医院及时医治,如病情严重影响考试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考试期间,严禁考生单独外出,严禁考生进入网吧、游戏室、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严禁下河游泳。各学校和班主任要采取措施加强考生的管理,要指定专人为带队教师,落实责任,确保考生安全。

本《青阳县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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