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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693385/202307-00015 组配分类: 优待政策
发布机构: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其他
名称: 青阳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7-2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青阳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7-24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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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全部接收”的原则,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规范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教育部门予以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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