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MB15693385/202305-00041 | 组配分类: | 学生评优奖励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关于评选青阳县2022—2023学年普通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5-0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宣传表彰中小学生中的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2022—2023学年度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就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本学年度我县普通中小学评选市级三好学生35名、优秀学生干部15名;县三好学生425名、优秀学生干部226名、先进班集体104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市先进班集体将在县先进班集体中择优上报。
二、评选标准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和择优逐级推荐的原则。
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品行优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规章制度;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学习能力突出;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文娱活动和各级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含)等级。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除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是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职务的学生,在积极主动组织和承担集体活动、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班风好,班级同学积极向上、遵规守纪、团结友爱,没有违法和严重违纪现象;学风好,班级同学学习刻苦勤奋,乐学善思,整体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氛围深厚;勇争先,班级积极组织开展班级系列德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在校内外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身体好,班级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班级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高。
三、评选要求
1.各校在开展评选活动中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遵照评选标准和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评选条件、评选过程、评选结果“三公开”。
2.坚持德育为主、全面衡量、综合考评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确保评选对象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对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发动学生民主推荐,并听取授课教师以及班主任的意见。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不坚持标准、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并对责任人严肃查处。
5.严格程序,自下而上,层层把关。县教体局在尊重学校评选推荐的基础上,严格把关,加强监督和审核。被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集体要在校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者方可上报。
6.幼儿园“先进班集体”指标纳入所辖中心小学,评选参照普通中小学标准执行。
四、报送须知
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须填报纸质《池州市2022—2023学年普通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份;评为县级先进班集体的须填报纸质《青阳县2022—2023学年普通中小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一份。各类报表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务必于5月20日前报教体局基教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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