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0032919586/202303-00063 | 组配分类: | 职业介绍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关于同意核发池州锐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批复 | 文号: | 青人社秘〔2023〕37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3-3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池州锐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安徽省人社厅《关于深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意见》(皖人社秘[2014]353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2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相关单位及专家组查阅所提供的材料和实地查看经营场所及评估,经研究,现同意核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望你公司本着促进我县就业工作和服务经济发展的宗旨,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规定,依法开展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活动,自觉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为促进我县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多作贡献。
特此批复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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