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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2454/202304-00010 组配分类: 性别变更、更正
发布机构: 青阳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性别变更、更正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1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性别变更、更正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4-18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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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

二、实施机构

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公安类综合窗口,青阳县公安局各户籍业务窗口。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办理条件

因实施医学变性等原因造成性别变化的,应当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提交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或者具备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变更性别登记,公安派出所受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核查-审批-办结

所需材料

1、变更人《居民户口簿》;

2、变更人《居民身份证》;

3、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或者具备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

、办理时限

十五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电话

    0566-5181114

十、监督电话

    0566-503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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