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0032911816/202302-00053 | 组配分类: | 政策性法规文件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关于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2-2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有关股室:
现将《社会救助领域“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请在规定限期内上报查处的典型案例、阶段工作总结及《2023年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青阳县民政局
2023年2月21日
社会救助领域“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精神,持续巩固拓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全省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等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审计问题专项治理,聚焦社会救助领域群众深恶痛绝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以“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心真情为特殊群体、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整治“应享未享”问题。要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的“望闻问切”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推动社会救助“关口前移”,从“被动申请”转向“主动发现”。要充分运用安徽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同时组织乡镇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社会救助协理员、网格员、专业社工和志愿者等力量,对辖区每一户住户,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走访巡访,做到全覆盖。宣传社会救助政策,了解困难群众实际情况,实现对困难群众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有效杜绝脱保、漏保、保障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持续整治“重复享受”问题。要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拓展平台功能应用,加大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数据共享,定期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信息交叉比对,发现问题及时开展摸排核实,重点核查异地重复纳入低保、低保对象重复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特困人员重复纳入孤儿保障等问题,确保做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
(三)持续整治“违规享受”问题。全面梳理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不落死角、不留尾巴,坚决避免整改不到位和反弹回潮问题。组织开展重点对象排查,对城乡低保对象中实施备案等人员依据低保类别每半年或一年动态排查一次,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加大对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的监管力度,督促指导乡镇做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要利用殡葬、社保、户籍等人口工作信息定期开展交叉比对,及时发现社会救助对象死亡信息。对已死亡低保对象按规定及时注销,停发低保金,已经多发的社会救助金应当及时追回。
(四)集中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全面梳理2022年以来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件,对其中的重复信访事项建立专门工作台账,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账销号。县局将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信访矛盾较为突出的乡镇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重点督办、直查直办、重点约谈,指导各乡镇摸清情况、化解矛盾,集中解决一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会同信访部门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定期通报、会商研判、联合督办等工作,提高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比例。
(五)持续整治社会救助领域作风问题。持续深化“一改两为”,聚焦“虚、躲、冷、粗、假”“有政策、缺感情”“生存没问题、生活不容易”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作风问题突出表现,严肃纠治工作中出现不担当、不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在专项整治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等各类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质效,通过抽查互查等方式对各乡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和效率进行评估,规范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和事项办理程序,提升为民办事效能。
(六)持续整治社会救助领域腐败问题。通过领导信箱、信访部门、门户网站、媒体曝光、电话投诉等渠道,收集社会救助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加大查处和追责力度。县局每季度将汇总问题线索查处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逐项对账销号。会同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规吃请、收送礼品礼金以及利用电子红包、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等隐蔽问题,加大对贪污挪用、冒名截留、容假掺假等漠视群众利益行为的执纪问责力度。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救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缴救助金或实物。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进程安排
(一)谋划部署阶段(2月底前)。制定《社会救助领域“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落实举措和完成时限。
(二)排查整改阶段(3-7月)。指导各乡镇全面开展梳理排查,切实整改“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群众诉求解决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省厅、市局将在后期组织市(县)际交叉互查,推动社会救助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四、工作举措
(一)完善制度机制。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在县、乡镇、村(居)三级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依托安徽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有效落实。
(二)强化实地督导。对群众反映问题强烈及矛盾突出乡镇,县局将会同纪检监察组加强实地调研督导,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开展暗访随机抽取或重点选择成效不明显、群众信访问题较多的镇(村),实地查看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救助标准、救助对象等相关信息公开公示情况等,面对面向救助对象和群众问需问策问效。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乡镇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按季度更新。各乡镇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填写《2023年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上报县局,务必做到数据准确及时。按季度收集并上报查处的典型案例,县局将定期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及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小结并上报县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的重要指示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落实举措,提升政治站位,安排精干力量,主动接受监督,务实高效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二)明确导向,注重标本兼治。要把务求阶段性整治成果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统一起来,注重整改治本,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逐步建立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具体、监督有力、保障到位的制度体系,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确保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专项整治带来的成效和变化。
(三)严肃查处,确保整治实效。要以严明的纪律、严实的作风,做到真查实改,推深做实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杜绝走过场、发现问题线索隐瞒不报等行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好专项整治与相关工作衔接,防止重复检查,增加基层负担。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对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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