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003291632G/202303-00009 | 组配分类: | 政府预算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庙前镇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3-2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32 |
0 |
32 |
|
8 |
24 |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1万元,下降25.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8万元,比2022年预算无变化,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油费、维修费以及关于公务用车的其他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1万元,下降31.42%,下降原因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减少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上级来镇检查、调研指导工作时的接待费用。经费使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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