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MB15693385/202301-00111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关于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安排的通知 | 文号: | 青教体基〔2022〕149号 |
成文日期: | 2022-12-15 | 发布日期: | 2023-01-05 |
生效日期: | 2022-12-15 | 废止日期: |
各中小学、幼儿园,池州市旅游学校: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工作,现就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于2022年12月19日离校,12月23日(腊月初一)正式放寒假;
2.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学校,高中一二年级,池州市旅游学校学生于2022年12月30日离校,2023年1月4日(腊月十三)正式放寒假。
3.高三年级学生于2023年1月7日离校,2023年1月12日(腊月二十一)正式放寒假。
二、开学时间
1.普通高中高三年级于2023年1月31日(正月初十)开学。
2.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池州市旅游学校、初中学校于2023年2月6日(正月十六)开学。
3.小学于2023年2月8日(正月十八)开学。
4.幼儿园于2023年2月10日(正月二十)开学。
各校根据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形势,提前做好线上、线下、线上线下同步三种方式教学准备。
三、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统筹课程安排,合理安排教学,小学一、二年级非纸质考试顺延至下学期开学返校后进行,其余年级考试按相关通知执行。
2.落实落细“双减”工作要求。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减负增效提质”的要求,切实做好寒假作业统筹管理,严格控制寒假作业数量和难度,假期学科书面作业要适量精炼,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形式多样的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不得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辅导、上新课,不得租借校舍给校外人员举办补习班或辅导班。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开展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
3.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一是各校放假前要集中组织开展冬季传染病防控、防火灾、防燃气中毒、防交通安全事故、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切实加强学生遵纪守法、文明上网、防欺诈、心理健康等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二是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的原则,放假前组织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教育。寒假期间,所有师生要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增强环保意识,模范遵守所在社区、村(居)委会疫情防控规定。学校要做好假期校园封闭管理。三是要制定并完善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严防雨雪天气引发安全事故,确保在校学生安全。要在放假前和开学前对校园进行全面彻底的一次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四是严格假期值班值守工作,假期值班实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及时报告和迅速稳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各校假期值班人员安排表于放假前报局办公室。
4.进一步加强家校沟通。提醒家长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要通过多种形式指导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学生假期的安全与管理,注重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培养良好的亲子关系,让孩子轻松、愉快地度过假期。
5.继续做好慰问走访活动。各校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师生群体了解实际情况,倾听师生意见建议,督促检查教育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继续做好慰问走访活动。要重点将农村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等困境儿童列入控辍保学工作重点,建立台账,逐一排查。要关心关注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精准施策,严格落实各类教育资助减免政策,加大助学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绝不允许一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个都不少。
如出现极端恶劣天气和疫情变化等特殊情况需调整教学时间的,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等应急措施,并报县教体局批准备案后实施。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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