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0032911816/202210-00013 | 组配分类: | 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青阳县全面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和集中核查探视工作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0-2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全面了解全县特困人员实际生活情况,准确掌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照料服务落实情况,县民政局投入15.376万元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全县特困供养人员2256人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和集中核查探视走访。
第三方采对分散特困人员入户和集中供养人员入院核查的方式,根据《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及其履行义务能力情况三个方面进行身份核实,调查家庭财产情况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判断其是否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核实供养协议/照料协议签订情况,特困供养金发放和领取情况。同时了解老人身体情况、居住状况、居住环境、服务需求等信息,并为老人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服务。
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时,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39—2013)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共4个一级指标: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22个二级指标。其中,日常生活活动包括10个二级指标,精神状态包括3个二级指标,感知觉与沟通包括4个二级指标,社会参与包括5个二级指标。
该项目预计10月底全面完成,评估结束后,将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同时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制度和住院护理保险,确保特困人员“日常有人照料,生病有人看护”,全力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曹晓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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