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0032919586/202208-00050 | 组配分类: | 创业开业指导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8-2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答: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二、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支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尽快实现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单位补贴,给予带教老师一次性200元补助;同时,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元,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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