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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682330U/202205-00009 组配分类: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发布机构: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青阳县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荐名单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5-2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青阳县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荐名单的公示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5-25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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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皖农合函〔2022514 号)和池州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要求,经对照《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农经发〔20195号)规定的标准和青阳县产业发展需要,拟认定青阳县九华东堡农特产专业合作社、青阳县百草园黄精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林草)为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525日至20225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联系。


公示电话0566-502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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