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监督检查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1816/202204-00064 组配分类: 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青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县民政局扎实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和低保入户核查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4-0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县民政局扎实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和低保入户核查工作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4-07 14:33
【字体大小:

3月4日市民政局部署贯彻落实方正书记批示以来, 县民政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狠抓贯彻落实,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低保核对和入户核查工作,扎实整改,确保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一是严把经济状况“入口关”,坚持“逢救必核”。县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社会救助制度公正实施拉起“准绳”。按照核对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对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开展核对后再予以审批。对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的居民个人或家庭“逢救必核”。“救急难”对象可以在通过初步核查后先行救助,再行核对的方式开展核对工作。
      二是对低保在保对象进行集中核对复核。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是披露“隐形收入”,防止“错救、漏救、骗救”,实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推进社会救助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3月4日以来,部署要求对所有低保在保对象进行集中核对复核,同时要求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非共同生活法定赡(扶)养人全部列入核对对象。目前,5264户低保对象已全面核对,预警信息440户。
      三是全面开展低保入户核查。按照不低于30%的要求,开展低保户入户核查工作,主要核查家庭成员收入和支出状况,以及低保补助金额档次是否准确。同时,强化调度检查,对于反应问题比较集中的乡镇重点检查。截至目前,共入户核查1648户,结合核对数据和入户核查,取消低保59户64人,调整补助金额25户37人。

(信息来源: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曹晓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