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MB15693385/202108-00037 | 组配分类: | 招生政策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青阳县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申请缓学或休学须提供如下材料:
1.缓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务证明书,缓学申请表;
2.休学:县级以上医院的住院证明、发票复印件,休学申请表。
申请缓学流程:
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务证明书,缓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到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申请→县教体局主管人员审核、批准→家长持已审核批准的申请表交到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备案。
申请休学流程:
凡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休学者,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学校应发给休学证书,并将学生休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学生应办理休学手续。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出具出国签证、护照等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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