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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9586/202112-00009 组配分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 公告
名称: 青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程序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1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青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程序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12-16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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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人达到60周岁。

二、1964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的参保人,连续缴费至60周岁当年,中间无断缴年份;1965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的参保人缴费年限达到或超过15年。

三、满足以上两项条件的参保人达到60周岁生日的当月,系统自动为其核算待遇,无需参保人提交申请。待遇从达到60周岁生日的次月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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