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0032914729/202103-00060 | 组配分类: | 主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主动回应】2021年度青阳县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工作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做好2021年度青阳县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常态化受理。从今年开始,保障房和租赁补贴的申请实行常态化受理,现在开始就可以受理保障房和租赁补贴的人员申请,申请保障房配租的人员,不得申请租赁补贴,申请租赁补贴的人员就不要申请保障房配租,同一申请人员两者不能重复申报。
二、保障信息系统录入。即日起各社区将新申请户材料收集完成后录入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初审、公示,由街道办复审、公示,后由系统推给房产事务中心进行下步审核。同时,因系统初步试运行,过去的纸质申请程序同步进行,需申请人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及需提供的材料不变。
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开展,尽快将今年租赁补贴申请录入系统,请各社区及街道办住房保障具体经办人员于本星期(3月8日至3月12日)抽时间到房产事务中心四楼办公室,由县房产事务中心马超同志具体指导操作运用保障房信息系统,希望大家抽空前来交流学习,便于今后及时更好地服务群众。
青阳县房产事务中心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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