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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一、招收对象
面向全社会招收小学四年级至高三年级学生及高三复读生。
1、身体健康、品德优良、无传染病或慢性病。
2、小学、初中综合考试成绩合格。
1、凡在我校就读生(含外地),其学籍管理纳入教育统一管理,在升学、参加考试和其他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公办学校同等待遇。
2、每学期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奖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学生凭相关证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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