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MB15693385/202104-00094 | 组配分类: | 学校督导评估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关于呈报《2021年青阳县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的报告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1-04-10 | 发布日期: | 2021-04-10 |
生效日期: | 2021-04-10 | 废止日期: |
池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经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青阳县教育督导工作计划》随文呈报,请予审议。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0日
抄 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吴蓓蓓副县长
抄 送: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青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督导工作计划
2021年,我县教育督导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教育督导职责任务,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完善我县督学聘用和管理,切实提高全县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为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组织督导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教育督导干部及督学专题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安徽省《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出台我县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方案,以适当方式开展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改革专项督导。
二、调整充实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制定落实工作议事规则,明确各成员单位基本工作职责,完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做好重大事项督查督办。
三、加强督学队伍的建设:按照省双普县督导评估组整改要求,印发“青阳县各学段督学责任区及专兼职督学调整方案”及“青阳县督学聘任与管理暂行办法”,分别聘任各学段教育专业人员担任专兼责任督学,召开全县督学培训工作会议、颁发各学段专兼职督学聘书,按相关规定落实督学人员差旅补助待遇。
四、持续做好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工作:组织相关科室做好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自评,认真收集自评考核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评及系统佐证材料上传。
通过考核自评、促进我县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等教育职责,突出解决当前教育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动各项教育重大政策落到实处。
认真落实2019年度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五、启动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依据年度工作规划、正式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级督导评估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大实施力度,力争在省规定的期限内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
六、认真落实学前教育双普县省级督导评估整改工作:
认真研究《青阳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反馈意见清单》,成立整改工作小组,召开整改小组工作会议,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落实、对账销号,完成省级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与提高。
七、持续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依据《青阳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结合疫情背景下我县学前教育实际,及早启动评估流程,完成本年度10所民办普惠园自评和县级督评。
八、加强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督导检查:按照省市要求,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的督查,督促学校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九、持续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完善经常性挂牌督导工作,调整督学责任区和督学管理工作方案,规范使用督导“备案表”,强化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常态化的督导。
十、完成省、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教育和体育局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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