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0032914729/202101-00045 | 组配分类: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县住建局召开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员会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1-2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通过组织实施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危房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我县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1月14日,住建局组织召开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员会。
会议上,吴俊马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脱贫攻坚领域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对我县历年来危房改造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指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的政治责任和工作底线;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是社会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各地各部门义不容辞的工作责任。对此各乡镇要在思想高度重视,在行动上坚决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要求各乡镇立即开展部署及动员工作,集中时间、力量,以到村入户方式,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排查任务。
吴坤同志听取工作部署后,提出以下五点要求。一要明确整治目标。开展这次排查整治,就是要通过强有力的措施,通过三年时间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重点是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二要全面摸底调查。各乡镇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利用1个多月时间,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与此同时,各乡镇结合实际对农村非经营性和非自建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三要重点整治隐患。要把消除安全隐患贯穿于集中整治全过程,一是重点整治,各乡镇重点开展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督促产权人(使用人)对房屋进行整治。同时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力争2021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二是全面整治,各乡镇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2023年12月前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四要建立长效机制。要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农村房屋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同时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做到有专门人员负责、有管理制度保障。五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成立组织、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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