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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693385/202105-00030 组配分类: 教师职称评审
发布机构: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池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试行)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5-2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池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试行)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05-28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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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结合我市中小学特点, 特制定本评审细则。

      本评审细则适用于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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