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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22695H/202103-00010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名称: 转发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转发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3-12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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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池应急办(2021)58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乡镇、开发区要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培训制度建设,结合近年来我县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和持证上岗规定。
  请各乡镇、开发区迅速将此文发至辖区内各类企业,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附件: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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