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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682330U/202103-00013 组配分类: 河湖长制工作
发布机构: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青阳县河长制工作例会暨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调度会议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0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青阳县河长制工作例会暨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调度会议召开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3-09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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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下午,县政府副县长汤新异主持召开青阳县河长制工作例会暨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调度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和在长江经济带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书面传达学习长江保护法、省总河长1号令和市总河长4号令,部署当前河长制工作,通报农业面源问题整改情况。

汤新异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总河长令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禁捕退捕、非法采砂整治、岸线治理保护和修复等任务,扎实开展“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管责任,深入河湖问题现场,严格对照整治标准、围绕时间节点推动问题整改销号,确保各项工作见实见效。

汤新异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一是要强化河湖长履职,各级河湖长要立即开展巡河巡湖行动,做好巡查记录,及时下发问题督办单、交办单;二是要深入排查摸底,要结合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河湖“四乱”等突出问题排查,建立问题动态台账;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通报调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展,以严格督导推动问题排查整改;四是要强化部门联动,依法履行河湖保护相关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五是要加大河道执法打击力度,采取人防技防相结合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查,确保非法捕捞、非法采砂行为第一时间发现制止、第一时间上报处置;六是要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对“清江清河清湖”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县公安局、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农水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河长办及各乡镇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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