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MB15693385/202008-00129 | 组配分类: | 招生政策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部门解读】《青阳县城区小学招生区域调整方案》的文字解读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8-1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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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随着青阳县第四小学今年秋季投入使用,县城区小学原有的招生区划亟待优化和调整。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县城区小学布点现状、招生能力和县城区居住人口分布等因素,按照“结合实际、就近入学、着眼未来、保持稳定”的原则,对县城区小学招生区域进行调整,同时实行过渡期招生转学调控办法,于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起执行。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随着第四小学的建成开学,城区小学的入学招生区域将发生变化。为稳妥调整城区小学招生区域,依据青阳县城区布局现状和前期调研的数据分析,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新增人口发展的预测,拟定了青阳县城区小学招生区域调整方案及招生转学调控办法。6月12日召开了听证会,邀请县直有关部门和蓉城镇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蓉城镇社区、行政村、家长、校长、教师等各界代表参加会议,论证了方案和办法的合理性和可行性。6月17日再次邀请有关专家对方案和办法进一步论证。在充分听取、整理和吸纳各界代表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青阳县城区小学招生区域调整方案(2020年)》以及招生转学调控办法,报县政府,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现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四、工作目标
优化城区小学招生区域,缓解小学大班额现象
五、主要任务
调整城区小学招生区域
六、创新举措
1.实验小学:九子大道以北(不含清水湾小区)—青通河以西—庙前路(老318国道)以南,庙前路以北—临城北路以西,包括蓉城镇杨冲、清泉岭村。
2.蓉城一小:青通河与富阳河以东—木镇路以北—天柱路以东—平岗路以北—五星路以东,包括蓉城镇蓉东、合心、建兴、和平、双溪、光明村、新中村和千亩圩农场。
3.蓉城二小:青通河以西—庙前路(老318国道)以北—临城北路以东;青通河以东—木镇路以北—富阳河以西—双河桥以南,包括蓉城镇分姚村。
4.第三小学:青通河以东—木镇路以南—天柱路以西—平岗路以南—五星路以西—陵阳路以西,包括蓉城镇五星。
5.第四小学:九子大道以南—青通河以西(含九子大道以北清水湾小区),包括蓉城镇百花、牌楼、光华、青山村。
七、保障措施
选址建设四小是考虑青阳城区南部和高铁站前区将来的发展,同时考虑有效化解城区其他小学大班额情况,在过渡期采取以下的调控办法:
一是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时要严格控制班额,首先确保足年龄学位,一律不允许超班额招收不足龄新生。考虑目前四小的实际,四小在学位许可的情况下可以面向整个城区按年龄招收不足龄生。
二是为进一步减轻城区其他小学招生压力,城区其他小学实行双学区制,即学生可选择就近入学本片区小学,也可自愿选择就读四小。
三是为了全面化解城区现有学校大班额,城区现有小学原则上“只出不进”,不得超班额接收转学生,现阶段符合条件进城就读的学生一律安排到四小就读。
八、下步工作考虑
根据调整后片区,做好各学校开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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