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现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起草的《关于促进青阳县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
公示期为2021年9月17日-10月17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通过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股。
征集方式:
1.平台留言:登录青阳县人民政府网(www.ahqy.gov.cn)从政民互动栏目中意见征集版块点击“关于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关于促进青阳县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进入“我要留言”版块进行留言;
2.邮寄留言:地址: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股
联系电话:05665031090
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按相关规定,我局于2021年9月17日至10月17日在县政府网站对《关于促进青阳县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相关意见。
特此说明。
青阳县文旅局
2021年10月17日
202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