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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青阳县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社会意见的公告

来源:青阳县交通运输局 征集开始时间:2024-04-07 09:46 征集结束时间:2024-05-07 09:46 状态: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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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青阳辖区内河船舶生活垃圾、靠港作业的内河船舶生活污水免费接收政策,根据《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和池州市政府《2023年共建长江安徽段航运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座谈会工作任务交办会议纪要》要求,青阳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完成了《青阳县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实施方案》。为充分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现将《青阳县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7日至5月7日。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青阳县庙前路13号交通大厦(运输管理股),邮编:242800 。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送至:32433084@qq.com。

来件请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附件:1.《青阳县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青阳县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二、征集时间

2024年4月7日-5月7日

三、征集渠道

网络渠道:县政府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我要留言”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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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

《青阳县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4月7日至5月7日在青阳县政府网站进行全文公布,并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截止公示期末,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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